关于开展清镇市2024年臭氧、颗粒物精细化管控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清镇市2024年臭氧、颗粒物精细化管控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镇市2024年臭氧、颗粒物精细化管控第三方服务

具体内容:大气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服务;VOCs、颗粒物走航监测;无人机大气移动监测系统重点区域热点网格识别服务;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及名录;污染物来源结构分析及量化,以及其他大气管控工作任务。

项目预算(含税金额):******

项目期限:365天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比选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中午14:00,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清镇市中环国际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511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1.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日期页、签字页;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承诺;

以上材料评分细则具体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法评分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邀请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成交原则

1.在各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的综合评分进行排序,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本次比选的最终中选单位。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致强

联系电话:139*****002

八、注意事项

1.此次第三方服务单位响应文件资料需保持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不得有涂改现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此次比选单位中选后,具体合作条款通过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确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评分办法

附件:评分办法.docx

标签: 颗粒物 臭氧 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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