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阳县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已由衡阳市发改委和市农办以衡发改农[2014]45号文件下达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市县配套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阳县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
2.2招标编号:YCZX-2016-020
2.3工程地点:衡阳县演陂镇、台源镇。
2.4投资额:约人民币285.4万元,其中:广源公司沼气项目约127.76万元;思林养殖场约157.64万元。
2.5工程概况:衡阳县广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导流渠、沉砂池、调节池、厌氧化酵池1#2#号、贮气柜水封池、沼液沉淀池、值班室、控制室、净化室、发电机房、挡土墙排水沟及绿化工程、项目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思林养殖场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构筑物、建筑物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2.6招标范围:大型沼气厌氧发酵工程、贮气装置及其配套设施、配套沼气发电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2.8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明确为准。
2.9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属于湖南省农业委员会2015年度通过比选确定的入围名单中的施工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环保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官方网上查询打印件,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必须提供行业部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配备数量不少于4名。
3.5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高检会【2015】5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建造师持以下资料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打印件及查询方式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行业部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
(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2投标人应将以上所有资料备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代理人)留存。
4.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4.4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开标;湖南省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同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9时30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联系人:阳先生
代理机构(盖章):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9楼915室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电 话:****-*******、*******、*******转分机号:8955、8925、891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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