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乡“5.12”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房屋质量鉴定招标公告
鹤鸣乡“5.12”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房屋质量鉴定招标公告
大邑县鹤鸣乡“5.12”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房屋质量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鸣乡“5.12”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房屋质量鉴定项目已由大发改投[2009]312号文件批准实施,按照国土部门要求需要同步进行安置房房屋质量检测。该检测项目业主为鹤鸣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鹤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鹤鸣乡牟家营、永和村
2.2项目规模:鹤鸣乡牟家营、永和村共二个安置点,约200套房屋质量鉴定。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房屋质量检测,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须具备房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鹤鸣乡共资源交易服务所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并出具公司资质原件及(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地点: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地 址:大邑县鹤鸣乡川王街2号
邮 编:611338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35*****292
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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