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限额内小额摇珠招标公告
100万元限额内小额摇珠招标公告
1.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招标项目及概况:
为做好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符合《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有关规定的小额摇珠项目的摇珠发包工作,我局拟对本时间段内发生的10万元至100万元限额下的小额摇珠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通过询价方式,选定承包人。询价结束后,中标单位将依据本次询价公告的约定负责开展我局在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的小额摇珠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承包期限及费用限额说明
(1)本次询价获得的招标代理承包人承包期限为10个月(从2016年4月开始,结束于2016年12月31日),达到承包期限后,承包人服务关系自此解除,重新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累计限额为9万元。若在承包期限内,相应摇珠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累计达到9万元(含9万元),则视为已提前达到承包期限,承包人服务关系自此解除。
4.承包内容
根据我局的要求,负责对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符合《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有关规定的小额摇珠项目进行(摇珠)招标全过程代理,其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摇珠公告、摇珠交易文件、上网发布公告,组织摇珠定标,办理相关交费手续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摇珠、招标后工程、项目编码办理等工作。
5.报价及结算说明:
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次报价主要是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每个小额摇珠项目的财政评审批复实际建安费的基础上,依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计价标准等有关规定来设立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价,再由各投标人在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报服务费的下浮率,以收费基价乘以下浮率后的费额作为该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最终结算价。请各投标人在下浮率为0%-100%之间自行报价。
6.发包方式:
现邀请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奥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等3家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参与询价,原则是以下浮率最低者中标。
7.发包时间和地点:
请上述单位派人于2016年4月8日10:30(北京时间,下同)前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报价书(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到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6楼市政科。
8.发包流程及确定中标人方法:
8.1 采购发包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以下浮率最低的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承包人,如有最低下浮率相同的情况,则以摇珠的方式确定最终承包人。
8.2 本次发包过程请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派人员监督见证。
8.3 询价结果确定三天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8.4中标单位与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要求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8.发包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5楼
投诉电话:***-********
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公告栏发布,公告日期为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7日(共3个工作日),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报价书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
报价书
序号
工程名称
收费基准价
下浮率
1
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10万至100万元限额内小额摇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限额内的小额摇珠项目的财政评审批复建安费×1%
%
报价说明: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等有关规定来核算承包期间单个小额摇珠项目的招标代理收费基准价,再在该基准价格的前提下,以单个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下浮后的金额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价,其计算公式为:招标代理合同价=收费基准总价×(1-下浮率)。
报价日期: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6楼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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