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泽经联社餐厅租赁招标公告

上泽经联社餐厅租赁招标公告

端芬镇上泽经联社餐厅租赁招标公告

台山市端芬镇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受上泽经联社的委托,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于端芬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餐厅经营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餐厅一幢两层,实际面积以双方现场量尺确认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上泽圩

3、发包(出租)的起止期限:8年(2016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

4、交易底价:每年租赁款13000元(不含其它款项)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4月12日前缴交当年的租赁款,先缴款后经营.

6、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正)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一年的租赁款

8、资产使用范围:饮食业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竞投时无人竞投下标,则按交易底价将第一位确认报名的竞投人确定为中标人,如竞投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首先采用原承包者;若没有原承包者的,则按报名确认资格最先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上午8:00至11:30时,下午2: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端芬镇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竞投保证金方式

(1)竞投人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上午11时前将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台山市端芬镇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端芬支行,账号:****************8,并持银行存款回单复印件到台山市端芬镇财政结算中心开具“收款收据”。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保证金。

六、提交资料

竞投人(单位)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下午5时前提交以下资料到镇交易中心确认资格: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等);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

注意事项:1、2016年4月11日上午11时截止汇入保证金,下午5时截止办理竞投人确认手续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以镇交易中心挂钟时间为准,请有意竞投人自行安排时间。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端芬镇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端芬镇上泽经联社餐厅租赁招标公告

台山市端芬镇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受上泽经联社的委托,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于端芬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餐厅经营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餐厅一幢两层,实际面积以双方现场量尺确认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上泽圩

3、发包(出租)的起止期限:8年(2016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

4、交易底价:每年租赁款13000元(不含其它款项)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4月12日前缴交当年的租赁款,先缴款后经营.

6、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正)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一年的租赁款

8、资产使用范围:饮食业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竞投时无人竞投下标,则按交易底价将第一位确认报名的竞投人确定为中标人,如竞投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首先采用原承包者;若没有原承包者的,则按报名确认资格最先的方式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日上午8:00至11:30时,下午2: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端芬镇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竞投保证金方式

(1)竞投人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上午11时前将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一笔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台山市端芬镇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端芬支行,账号:****************8,并持银行存款回单复印件到台山市端芬镇财政结算中心开具“收款收据”。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竞投保证金。

六、提交资料

竞投人(单位)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下午5时前提交以下资料到镇交易中心确认资格: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等);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

注意事项:1、2016年4月11日上午11时截止汇入保证金,下午5时截止办理竞投人确认手续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以镇交易中心挂钟时间为准,请有意竞投人自行安排时间。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端芬镇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3)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端芬镇上泽村委会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端芬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明健 联系电话:*******

端芬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5日

(3)竞投资格确认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端芬镇上泽村委会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端芬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明健 联系电话:*******

端芬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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