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公路边2号旧蚕房的房屋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公路边2号旧蚕房的房屋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北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4011910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公路边2号旧蚕房的房屋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物业/面积180.0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公路边2号旧蚕房的房屋。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34年1月31日止),前一个月为免租期。

4、交易底价:¥162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依法依规经营使用。

8、租金递增方式:每1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8年2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5% 。

9、本项目釆用现场举牌竞投。

10、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及其他一切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在承租合同期间,该承租旧房屋如国家或市政建设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将此承租旧房屋交回给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征用旧房屋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2、承租方实行“门前三包”, 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禁止乱占道、乱堆放。

1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北坑村南胜经济合作社)所有。

14、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15、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0111日至 20240117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0117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011910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街道办事处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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