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人疗养院病患陪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宁工人疗养院病患陪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工会资金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桂工办发〔202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工会资金采购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22〕3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南宁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我院)病患陪护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和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工人疗养院病患陪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需求

1.设立陪护管理部,按照陪护人员从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陪护人员实施统一管理,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病患提供优质安全的陪护服务。

2.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督查陪护人员工作质量、指导、考核和后续追踪管理,能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理各种突发应急问题。

3.负责建立工作档案,所有陪护人员登记造册,原则上不接收未纳入管理的其他陪护人员。如由家属或特殊陪护人员陪护,也应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随时向我院提供相关信息。

4.负责各病区陪人床的管理。

5.负责陪护人员的培训。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道德规范、单位规章制度、人员工作职责、基本技能(如喂食、病人转运、擦浴洗浴、翻身拍背、便器的使用、更换被服衣物、体位转换、紧急状况处置等)、基本消毒隔离知识,定期进行考核,留存档案。

6.每周向我院专职对接部门汇报一周工作情况。

7.涉及我院管理的其他要求。

三、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贰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营业执照,并通过广西民政厅批准、有陪护人员培训资质,有陪护服务管理经验,储备足量陪护人员的家政服务机构。

五、递交响应文件材料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材料(如有);行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2.提供一份适用于我院的陪护服务管理方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授权委托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免交或缓交的提供相关证明);

5.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6.公司业绩展示。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自行封装进资料袋,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由我院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联合评审,根据性价比的优劣选定中标单位,一经确定即以电话形式通知。

2.投递材料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2号南宁工人疗养院7号楼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3.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止。

4.项目答疑联系:卢主任 138*****849

5.标书投递联系:邓主任 130*****1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

2024年1月11日


标签: 病患陪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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