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采购编号:CG030*****016*****)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公司拟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3.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
8. 项目概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租赁项目为为落实好汕头市委加强小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和商业开发运营的工作要求,助力办好第22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计划于小公园开埠区核心区域内设立供用电服务便民营业点,拟租赁汕头市金平区国平路112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为10年;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澄海供电局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拟租赁陈东旭房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为2年;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潮阳供电局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拟租赁郭兴创房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2年。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 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是否特殊包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租赁项目 | 1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租赁项目 | 否 |
2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租赁项目 | 1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租赁项目 | 否 |
3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 | 1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 | 否 |
三、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3 3 003-2023)“六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十)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2.拟采购谈判供应商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汕头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国平路112号位置位于习总书记视察汕头时步行走过的国平路与市区道路交界,方便开埠区商业和群众前来;房屋由地方国企运营,能确保建筑结构完整安全;房屋本身格局方正、面积适中,适合设置营业厅,并为特级保供电提供值守场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租赁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小公园示范区营业厅租赁项目] |
2 | 陈东旭 | 因原租赁陈东旭私人产权,如考虑租赁其他场地将增加搬迁等费用,且原合同约定租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汕头澄海供电局享有租赁优先权。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租赁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澄海澄华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室场地租赁项目] |
3 | 郭兴创 | 因城南所办公场地不足,需租赁场地作为班组安全工器具及其它材料周转存放。该租赁点地处潮阳区潮海路地段,可作商铺使用,交通条件便利,车辆出入通畅,与供电所办公地距离较近,便于日常出入库领用管理,以及周边治安环境较好,利于防火防盗管理。该点建筑面积适中,设施齐全,楼龄新(2021年底建成),租赁价格合适,且供应商认可南方电网公司品牌,同意出租。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2024年潮阳城南供电所班组仓储(安全工器具仓库)租赁项目] |
四、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仅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至1月16日
五、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1.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六、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经办人及咨询电话:张工 **********-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01-11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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