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平乐”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智慧平乐”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智慧平乐”建设工作项目指挥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智慧平乐”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慧平乐”建设项目(一期)采购

二、项目编号:HSZBPL2016G01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智慧平乐”建设项目(一期)设备一批及建设服务一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5.2投标人中标后3-内必须具备智慧平乐后期项目(“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林业”等)的投资1.5个亿以上的建设和运营服务能力。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4-5至 2016-4-13,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投标人为其交纳近三个-养老保险缴纳凭证;(8)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上述资料均须验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齐备方可购买。

3、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4-22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4-25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4-25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4-25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开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平乐县“智慧平乐”建设工作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35*****719

地址:桂林市平乐县中华街3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传真:****-*******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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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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