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厂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北方机器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北方机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华路210号齐齐哈尔北方机器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建设规模:门式刚架钢结构厂房2座;结构件厂房1建筑面积7140m2,2层,建筑高度14.2m;结构件厂房2建筑面积6185m2,2层,建筑高度22.2m。

3、计划工期:10个月。

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黑龙江省工民建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凡在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监理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投标监理项目机构中人员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15 年4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新时代大厦10层 持购买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招标公告中指定的账户;

(2)请将标书款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或发送邮件至zhzb@vip.sina.com,传真或邮件件须注明购买单位名称;购买标包号;本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3)收到传真并确认标书款到账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人指定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427日9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16 年4 月27日 9 时 00 分

7.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华路170号君安凯斯特宾馆(原和平宾馆)会议室(以最终开标会议通知为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估算价1.5%~2%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形式:电汇或支票(支票仅限北京地区的投标人),并于开标前交中和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

户名全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5008

对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齐齐哈尔北方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 政 编 码: 100088

电 子 邮 箱: zhzb@vip.sina.com

联 系 人: 徐晗、刘文明、杨振

电 话: ***-************************

传 真: ***-********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器 厂房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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