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乡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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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乡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乡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改造总面积3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范围为60-17000平方米,均为公共建筑,主要为乡政府办公楼、派出所、学校、卫生院等,热源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包括: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循环泵,水箱、膨胀罐等阀门配件及电缆配电箱。2.2 建设地点:海原县。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改造总面积3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范围为60-17000平方米,均为公共建筑,主要为乡政府办公楼、派出所、学校、卫生院等,热源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包括: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循环泵,水箱、膨胀罐等阀门配件及电缆配电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八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七营镇、关桥乡、甘城乡、高崖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标段为:红羊乡、西安镇、树台乡、关庄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三标段为:三河镇、九彩乡、李俊乡、郑旗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四标段为:贾塘乡、史店乡、海城镇、曹洼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五标段为:李旺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六标段为:施工一、二标段监理;七标段为:施工三、四标段监理;八标段为:施工五标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 月11 日9 时00 分至2024年1 月18 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 月1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海原县县城联系人:杨国成电 话:18409575557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联系人:刘林电 话:177951521698、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40153252024 年 1 月 11 日海原县乡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乡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改造总面积3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范围为60-17000平方米,均为公共建筑,主要为乡政府办公楼、派出所、学校、卫生院等,热源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包括: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循环泵,水箱、膨胀罐等阀门配件及电缆配电箱。2.2 建设地点:海原县。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改造总面积30万平方米,采暖面积范围为60-17000平方米,均为公共建筑,主要为乡政府办公楼、派出所、学校、卫生院等,热源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包括: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循环泵,水箱、膨胀罐等阀门配件及电缆配电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八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七营镇、关桥乡、甘城乡、高崖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标段为:红羊乡、西安镇、树台乡、关庄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三标段为:三河镇、九彩乡、李俊乡、郑旗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四标段为:贾塘乡、史店乡、海城镇、曹洼乡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五标段为:李旺镇公共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六标段为:施工一、二标段监理;七标段为:施工三、四标段监理;八标段为:施工五标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 月11 日9 时00 分至2024年1 月18 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 月1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海原县县城联系人:杨国成电 话:18409575557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联系人:刘林电 话:177951521698、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4015325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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