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地块-室外景观工程-雨水收集回用系统设备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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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2020P06地块-室外景观工程-雨水收集回用系统设备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2020P06地块-室外景观工程-雨水收集回用系统设备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以东、江滨新城以西、草寮街以南、北江滨路以北。
三、比选范围:漳州2020P06地块-室外景观工程
四、比选内容:详见比选公告第九条
五、供货期:
供货期为 35 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送达,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六、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详见参选须知。
七、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
低价中选法
九、最高限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备注 | ||
税率3% | 税率13% | |||||||
1 | 雨水回收系统 | 蓄水池容积≥30m3 | 套 | 1 | / | |||
最高限价总价 | / |
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2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186*****566。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中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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