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医疗床、柜采购项目竞争性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医疗床、柜采购项目竞争性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医疗床、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4-05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医疗床、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XS-LCWSY-CG-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的委托,对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医疗床、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医疗床、柜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XS-LCWSY-CG-01

三、预算资金:约13.6万

四、招标范围:采购手动单摇病床30张、医用床垫30 床、医用被子30床、医用三件套30套、不锈钢诊查床2张、ABS床头柜30个、十五门衣帽柜1个、不锈钢器械柜2个、六门更衣柜1个、不锈钢调剂台2台、二位候诊椅15套、U型输液滑道50套。

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六、质量及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技术参数没有品牌倾向,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若参数有品牌倾向,作为投标产品的基本性能参考参数。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如果为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家的产品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代理商(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外省企业须提供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并且有2年以内的供货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前台(楚雄市秀苑路1号)。

  2、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厂家的产品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九、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转账方式将¥2000.00(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转账到中国建设银行楚雄市开发区分理处,账号****************940,并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丰胜路238号四楼)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纳,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1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招标人: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联 系 人:李院长

联系电话:136*****259

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泽、张美玲

联系电话:151*****334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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