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 级)全厂建筑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1-13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 级)全厂建筑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2.2 规 模: 建设两套 2×9F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本工程占地面
积约 12hm2,新建两套“一拖一”F 级改进型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同步安
装脱硝设备。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一台 F 级改进型的燃气轮机、一台燃气轮机发电机、
一台余热锅炉、一台蒸汽轮机和一台蒸汽轮机发电机机组,主厂房采用“一拖一”分轴
低位大平台布置形式。
2.3 标段划分: 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 级)全厂建筑施工
2.4 施工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3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03
月 20 日;工程总日历天数:731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新建项目的所有建筑工程土建部分(不包含厂外供气工程、厂外热
管网工程、厂外雨水管道工程、厂外取水工程、厂外废水管道工程、送出工程、绿化工
程、特殊消防、二次精装修、降噪工程等土建工程;分界点均为厂区红线外一米,包含
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如果接口位于厂区红线一米外,也应包括在施工范围之内。),包
含围墙内厂区所有土建施工工作及其危大工程的报审(详见《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
级)全厂建筑施工合同》——附件 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
2.7 质量标准:满足华能基建创一流标准,确保达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标准,
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详见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满足以下
两者任一:
① 独立承揽不少于 2 台(套)9F 级及以上燃机机组主体建筑标段(含 EPC、建筑安
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国内施工业绩;
② 独立承揽不少于 1 台(套)9F 级及以上燃机机组和 1 台 300MW 等级及以上煤电
机组主体建筑标段(含 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国内施工业绩。
投标人针对前述任一条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
等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资格能力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
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 1 台(套)9F 级及以
上燃机机组或 1 台 300MW 等级及以上煤电机组主体建筑标段(含 EPC、建筑安装总包)
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
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
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
工,提供投标人近 12 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②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派技术总负责人自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
间为准),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身份完成至少 1 台(套)9F 级及以
上燃机或 1 台 300MW 级及以上煤机主体建筑标段(含 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
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
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拟派技术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
人员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拟派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
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近 12 个月为拟派技术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安全 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自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以项目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身份
完成至少 1 台(套)9F 级及以上燃机或 1 台 300MW 级及以上煤机主体建筑标段(含
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
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近 12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员缴纳社保的
证明材料。
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自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移交生
产时间为准),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
人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彭州燃机项目(2×9F 级)全厂建筑施工"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200301385
电子邮件:lyl91919987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400-010-1086 转 8124
电子邮件:do_wang@chng.com.c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