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安场镇及汽博城春节亮化招标公告

护安场镇及汽博城春节亮化招标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拟对《护安场镇及汽博城春节亮化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快捷高效的原则,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

《护安场镇及汽博城春节亮化项目》。

二、采购人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简介

(一)护安镇场镇2条主干道(广前路护安段、汽博城横二路详见布局图)

96根灯杆、296颗树夜景亮化;

(二)工艺要求:四连串绸布灯(撑开直径840mm/LED10w灯泡1个*4个)*为一套,灯杆上支架固定+名称:LED暖白色满天星等)(详见施工图参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个人报名和参加竞选;

2.具有一年以上亮化工程项目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指标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七、询价发布媒体及时间地点要求

1.询价发布媒体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发布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gajkq.guang-an.gov.cn/)。

2询价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4日

3.询价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

4.询价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八、报名材料的递交

1.报名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

3.报名方式:竞选人在报名时间内由本单位人员作为代表现场递交相关材料视为报名参与竞选。分两个阶段,阶段一现场审核资料;阶段二现场报价。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亲自到场参与报名和竞选,不得委托他人,否则视为放弃此项目报名和竞选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6*****626

十、投标人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有效的资质证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承诺函(盖鲜章)

(五)报价函及报价单(盖鲜章)

十一、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需交纳询价保证金。

十二、供应商确定:参与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独立报价。同等条件,以价格低的供应商中标。

十三、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1705018594206.jpg

亮化布局图

1705018594150.jpg

1705018596510.jpg

亮化施工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个人报名和参加竞选;

(二)具有一年以上亮化工程项目业绩;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函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1.我方全面研究了《护安场镇及汽博城春节亮化项目》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设计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护安场镇及汽博城春节亮化项目》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

报价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

(最高限价:*****.00元)

其他优惠及承诺: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汽博城春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