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1家主副食品供应商,时长为1年,供应主食,水果、蔬菜、禽畜肉、蛋类及其制品、水产等生鲜副食品,粮油、调料、饮料、乳制品等工业化食品。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供应水果、蔬菜、禽畜肉、蛋类及其制品、水产等生鲜副食品,粮油、调料、饮料、乳制品等工业化食品,供应商对上述食品食材实施集中配送,配送周期为每日。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可以供应水果、蔬菜、禽畜肉、蛋类及其制品、水产等生鲜副食品,粮油、调料、饮料、乳制品等工业化食品,并实施集中配送,配送周期为每日。
一、供应货品的质量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标准; 豆制品应符合GB2712-2014标准;大豆应符合GB1535-2017标准;植物油应符合GB2716-2018标准;灭菌乳应符合GB*****-2010标准;调制乳应符合GB*****-2010标准;发酵乳应符合GB*****-2010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GB7096-2014标准。 兽药残留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包括:《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0-2019等。 食品添加剂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包括: GB 2760-2014标准等。 二、供应货品的外观质量、感官质量、洁净质量、保质期均应满足要求。 三、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采购计划,按照约定时间将产品送至采购单位(吉林省吉林市)。 四、供应商需使用食品专用的货车送货,车辆具备防日晒、防雨淋、防冻、冷藏保鲜性能;货物的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保质、保量、安全的要求,保持车内清洁;车内货物摆放有序,防止交叉污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供应货物应小心装卸,严防机械损伤。 330.00 2024年02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邢子开

联系方式:157*****386


,吉林,吉林市,吉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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