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政企网关产品2023年-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预选公告

中国电信政企网关产品2023年-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预选公告

中国电信政企网关产品(2023年-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预选公告

1.预选条件

中国电信政企网关产品(2023年-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预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预选申请。

2.预选方法

2.1预选有效期限为自预选公告发出之日起1.5年。

2.2预选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评分制。资格要求详见预选公告“4.申请人资格要求”,同时通过预选文件资格审查和常态化检测的申请人可参加预选范围内所有遴选;评分标准详见预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分结果应用于预选范围内所有遴选。

2.3通过预选文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预选。

2.4采购人在预选有效期内按年为周期组织两次预选,按需组织多次遴选。未参加或未通过首次预选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在下一年重新递交预选申请文件;通过首次预选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在下一年按需更新预选申请文件,如无变化无需重复递交。

3.项目概况

3.1项目编号:HQJSPC202*****7938001。

3.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政企网关产品(2023年-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货物采购。

3.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4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3.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标包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1

政企网关

1G-PON双频WiFi

1G-PON(4+4)

详见技术规范书

34万台

采购人指定地点

1G-PON(8+8)

5万台

1G-PON(4+8)

10万台

1G-PON(4+16)

3.7万台

1G-PON(4+0)无语音型

7万台

1G-PON(8+0)无语音型

1.3万台

2

政企网关

10G-EPON双频WiFi

10G-EPON(4+4)

详见技术规范书

6.2万台

10G-EPON(8+8)

6万台

10G-EPON(4+0)无语音型

0.9万台

10G-EPON(8+0)无语音型

0.3万台

3

政企网关

XG-PON双频WiFi

XG-PON(4+4)

详见技术规范书

16万台

XG-PON(8+8)

3.8万台

XG-PON(4+0)无语音型

0.94万台

XG-PON(8+0)无语音型

0.36万台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通过预选范围内的遴选确定当期具体采购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3.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3.5条。

3.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详见上述3.5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预选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4.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4.1.3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少于15个(含)省(自治、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前述数量要求,则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4.1.4本次预选不接受联合体预选申请。

4.1.5本次预选不接受代理商预选申请。

4.1.6与申请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预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次预选时,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算,最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算。

4.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4.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4.3.2参选产品应是自主研发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无委型号核准证书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如证书正在办理中,需提供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4.3.3参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

4.3.4参选产品还应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 申请人在中国电信政企网关现网批次集中采购项目中选且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正常供货;或

(2) 申请人的政企网关或EPON或GPON类家庭网关产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累计金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申请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计入。

第二次预选时,近两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4现场考察

4.4.1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预选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结果作为预选、遴选的依据。

4.4.2申请人应承诺接受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不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接受现场考察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人递交的预选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预选。

4.4.3如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预选文件的获取

5.1预选文件获取时间:首次时间为2024年01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第二次时间为2025年1月4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8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预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预选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预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预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预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预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预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首次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0时00分。第二次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0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电子预选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预选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预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预选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预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预选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预选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预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预选申请文件编制和预选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谢泽斌

电 话:010-********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联 系 人:蓝唯元、林瀚、李会猛、姚姗姗、刘科信、王少蕊

电 话:131*****413186*****725

电子邮件:lanweiyuan.gyl@chinaccs.cn、linhan.gyl@chinaccs.cn

网 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43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451*****422********&type=6&docTypeCode=Prequalfication
,北京市,西城区,广州

标签: 中国电信 产品 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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