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项目。

(二)数量: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项目

1

(三)预算金额:45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对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 T*****—2022)国家标准,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工作思路,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为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提供系统工具,并实现对评估人员、评估机构、评估质量的监管。项目建设周期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采购主要内容

供应商开发的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对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 T*****—2022)国家标准,为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提供信息化评估工具,并加强评估过程的监管和评估结果的汇集。

2.登记全省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资格的人员,建立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库,对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进行统一监管。

3.登记在我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机构,建立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对评估机构人员配备、评估质量进行统一监管。

4.汇总参与能力评估的老年人基础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求

1.系统建设方应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开发建设具备相应功能的信息系统;

2.信息系统建成后,建设方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系统操作使用培训。

3.本信息系统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海南省民政厅所有,第三方机构需配合省民政厅将本信息系统数据对接纳入省级有关政务信息平台。

三、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08:00至2024年1月16日18:00,报名表见附件。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到指定地点取纸质资料或邮件传送。

四、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138*****165

附件:项目报名表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人能力评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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