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凤凰湖04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常州凤凰湖04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4〕2号

报备申请单位

常州湖畔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http://www.cznd.gov.cn/

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2日一2024年1月19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常州市京杭土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常州市水之缘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


新北区水利局张雪纯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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