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法治统一、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教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对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水平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自然资源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开发利用秩序持续向好,保经济促发展作用不断显现。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法治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党委中心组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学习新颁布、新修订和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先后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持续深化科学民主决策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试行)》,根据年度工作实际,确定提交市局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拟提报决策时间、拟完成时间、有关依据、决策的主要内容、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制定《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会议工作制度》,明确各类工作会议需上会审议的议题范围、报审规则、议事规则和相关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归档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已完成的,及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三)严格依法履职

印发《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学习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目录。印发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普法宣传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推动法治建设有力有效开展。

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制度体系

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积极开展《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起草《淮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调研工作。提请淮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已出台的《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要求,继续积极做好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后评估计划,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制度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双审查”。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主题教育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以“少而精、精而细、细而实”为导向加快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体系,严格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自2009年以来,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筛选出的11个文件予以保留,1个予以废止;由我局起草,并以我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筛选出的20个文件予以废止,8个文件予以保留。同时对所有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核对内容、统一文本格式,上传至江苏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积极开展工业用地供地改革。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配套实施意见》要求,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针对采用该模式供应的地块,供地前在供地方案请示、地方政府批复以及挂牌公告中都明确标注,供地后督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时与投资主体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产出等重要指标。今年以来,全市以“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共计供应地块153宗、面积*****.06亩。

2.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以“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为抓手,以打破行业垄断、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能为目标,切实提升我市测绘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市本级已完成“多测合一”项目52个,进行中项目104个。相比较改革前,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测绘工作所需时间减少约15%—30%,经费降低约10%—20%。淮安市“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经验获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介。

3.持续推进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今年组织开展了淮安食品科技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新增区域评估范围8.48平方千米。指导相关县区切实做好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在已开展区域评估工作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实行应用承诺制,采取并落实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有效减少审批时长。今年,我局已完成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盱眙县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及宁淮新兴产业科技园区域、洪泽区重要矿产资源贫乏区域、淮阴区重要矿产资源贫乏区域、涟水县、金湖县6个片区的区域压覆矿调查报告。目前,利用区域调查报告形成了查询链接,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链接自行查询结果,链接在市局网站公示。

4.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严格行政许可执行事项清单,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要素准确规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作用,优化项目会商流程,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全年完成策划生成项目467个。提升全程帮办代办专业化水平,降低企业报批成本。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推行“提位并联”、“并联审+容缺办”审批模式。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推动集成化办理,线上推行“一网通办”,线下设置服务专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探索创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机制。开展模拟审查,将原先取得土地后的方案审查提至取得用地之前,实现“地后审”变为“地前审”。优化审查组织,将原先的三次专项审查整合为一次联合审查,实现“专项审”变为“联合审”。

5.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异地办理,高标准打造全市统一登记平台,全省率先实现“同市同标,全市通办”,存量房转移登记全部实现“一件材料、半天办结、立等可取”,打造智能服务窗口,融合实现“24小时不打烊”。交地即发证实行部门联动,将土地供应、权籍调查、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工作流程再造,土地交付时向用地单位同步颁发“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施工图审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实现用地“零材料”“拿地即开工”。202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交地即发证309宗,惠及202家企业,面积*****亩。在打通省级代理的8部门31个接口的基础上,市级统筹协同联办,实现了与市公安、财政、住建、税务、公积金、行政审批局和水电气等12个部门25个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推进水电气联动过户和涉企转移登记信息回流。联合公证处实现在线核验公证书,开展公证继承“一站式”服务。借助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整合梳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等多环节申请材料,实现“一码”共享获取地籍调查数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发票、交地确认书、契税发票等电子数据,常态化实现工业用地首次登记“零材料”。

6.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组织各分局及时上报“双公示”信息,推动“双公示”信息报送率、时效率、合规率达到三个“100%”。全量报送信用承诺信息,上报建设项目“提位并联”中作出的信用承诺、规划许可“即办件”中作出的信用承诺等承诺信息模板,积极配合市信用办将我局审批业务平台与市信用承诺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用承诺信息的全网交互共享。积极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实践活动,组织召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全系统培训会,并在清江浦分局法治文化基地开展公务员诚信宣誓教育和承诺书签订仪式,切实增强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内容、执法依据和相关法律文书在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全面启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录入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对接“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平台数据互通,及时将所有涉及处罚事项的数据上传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音像记录设备清单,纳入年度预算,做好经费保障,目前一线执法队伍已实现录音录像设备全覆盖。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程和省厅标准化卷宗要求,开展案件查处工作,确保执法过程合法专业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复盘式”审查,确保案件查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恰当。加强行政执法卷宗管理,对已结案的卷宗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归档。

2.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在系统内转发《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做好新旧裁量权衔接工作。为了适应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调整,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三张清单”(2023版)》,对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完善,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涉及我局的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并公布实施,印发《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对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划分阶次和幅度,明确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执法证注册管理、执法培训考试,确保全体执法人员素质过硬,持证上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时效、听证、行刑衔接等方面的最新规定。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本年度共承办建议提案75件(主办11件、会办6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8件(主办3件、会办25件),政协提案47件(主办8件、会办39件)。截至目前,会办件已于5月底前将会办意见反馈相关主办单位;主办件已于9月底前完成办理,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和办理实际效果评价均满意。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今年以来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64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3.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协调指导,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通过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等措施,对2023年度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

(五)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1.加强行政复议办理工作。本年度共发生行政复议15件,较上年度减少56件,降幅78.87%,纠错案件2件,较上年度减少7件,被纠错案件数大幅下降,为机构改革五年来最低。从案件发生领域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发生案件5件,占比约33.33%;申请履行法定职责方面案件5件,占比约33.33%;不动产登记方面案件4件,占比约26.67%;行政征收1件,占比6.67%。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申请、不动产登记为全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的重点领域。

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统筹做好行政诉讼应诉案件的各项工作,本年度,淮安市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04件,除3件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外,无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败诉案件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负责人出庭率100%。败诉案件均按照法律文书要求执行到位。

3.积极应对行政公益诉讼。严格落实“3日报告”制度,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的纵向协同与横向联通,力争所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做到诉前整改和化解,将诉讼转化率降到最低。全年没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生。我局工作人员受市检察院邀请担任“益心为公”检查云平台志愿者,积极发挥知识和专业特长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并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为构建公益保护合力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4.加强行政争议案件化解督导力度。改变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思路,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化解转变。对于新收行政争议案件,召集相关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进行集体研究化解对策。对于存在较大风险案件,及时向属地县(分)局下达《风险提示函》,责成落实源头化解职能,力争将矛盾就地化解。严把法制审查关,对行政败诉纠错案件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管理,对于拟作出的法律文书或重大疑难事项,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签字后方可作出。不断加强争议案件化解合力构建,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及时与司法机关和属地政府积极沟通,形成一揽子化解措施,避免行政争议扩大化,力争将行政争议从源头化解。今年全年通过主动化解方式,共计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15件。为高效推动“问题楼盘”化解,对于处置难度大,涉及金额多,矛盾激烈的司法查封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经与市法院、市住建局多次沟通磋商,共同出台了《关于优化不动产司法执行处置工作的通知》,更好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化解行政争议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强化法治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履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自然资源工作要点,为确保落实落细普法责任,印发《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多措并举,形成整体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格局,真正将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中国共产党章程》考法律”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内部普法的高位推动。印发《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编制题库,组织考察期的科级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并将考试结果报人事处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切实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定期开展法治培训。今年组织了三期“自然资源法治巡回大讲堂”活动,举办民法典与依法行政、“八五”普法等专题培训,营造了由上及下、由上带下的良好学习氛围。举办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专家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实务、行政应诉案件案例分析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等进行专题授课。聚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和法治能力建设,兼顾理论与实务,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3.全力落实年度重点普法工作。联动开展“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活动,在各县区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地举办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加大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宪法宣誓、派发宣传材料、开展“农家书屋”法律图书捐赠、公职律师现场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律顾问进乡村现场解读涉农问题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

配合省厅、省科协在白马湖国际湿地公园科普馆举办第54个世界地球日活动。开展了《地球日和地质灾害应急》科普宣讲,组织市6所小学代表队参与地球日科普知识竞赛。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走进淮师一附小、市实验小学,开展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的“国家版图教育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了解国家版图教育,识别问题地图,培养爱国情怀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自然资源科普材料”送军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专家作普法讲座,利用公众号、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法典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打造法治普法阵地。按照市普法工作关于围绕大运河、古淮河、洪泽湖打造“两河一湖”法治文化阵地要求,经实地调查选择洪泽湖古堰景区打造我局法治宣传阵地,结合“自然为民、逐梦江淮”机关党建品牌,集中宣传耕地保护、湿地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时报送评估总结。

(七)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1.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足法治工作人员,健全各类法治工作制度,使全局法治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督导,推动法治建设加快补强短板。

2.狠抓作风建设。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基本遵循,坚持用新思想新理念解放思想、破解难题,紧扣建设“先锋自然”目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我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把廉政贯穿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进一步筑牢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和道德防线。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立法、行政争议案件审理、合同审查、突发事件处置和基层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聘请两家律所资深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嵌入式”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三、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争议案件数量较多

由于管理领域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多,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原因,多年来我局行政争议案件一直在高位运行。不仅表现在案件数量上,还表现在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和败诉风险等方面。与其他领域行政争议案件相比,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案件更加复杂,案件呈现涉案主体多、法律关系杂、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对依法行政水平和应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执法监察能力仍需加强

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执法监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它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成效。然而,当前自然资源执法能力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首先,执法力量不足。目前,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人员数量和素质无法满足大规模、高强度执法的需求。尤其是一些偏远乡镇的中心所,执法力量更为薄弱,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和执法。其次,执法手段单一。当前自然资源执法的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巡查、检查和处罚等传统方式。然而,面对复杂多变的违法行为,这些传统手段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因此,需要探索更多元化、现代化的执法手段。此外,执法协作不够紧密。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多方利益,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部门间沟通不畅、协作不够紧密的情况,导致执法效果不佳。因此,需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

(三)公众参与意识仍需提高

通过宣传虽然公众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忽视环境保护、违反法律法规问题。部分公众对耕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不够重视甚至存在一些破坏行为,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不遵守法律法规,未批先建、未供即用行为仍时有发生。

四、2024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高法治建设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以年度述法为抓手推进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学法常态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为重点,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不动产登记等关键岗位为对象,依托法治建设培训班、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等开展规范化、常态化培训,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不断健全决策制度机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有效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积极组织专家开展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健全“开门决策”机制,畅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提升政民互通质效,实现政策通达“零距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执法投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做好经费保障。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的建设,确保基层有足够的执法人员和设施。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执法方式,深化实施智能监管。完善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定期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确保对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和处理。

(四)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切实提升个案办理质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应诉应复制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案件化解的相关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对现有诉讼复议等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不断优化提升,积极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持续健全行政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把源头治理的文章做好做足,推动案件总量和纠错数量“双下降”。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常态化普法与重要时点普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方式新手段,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针对人民群众个性化普法需求,开展形式新颖、社会关注的普法产品创作。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增强公众责任感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