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森林公园三期后路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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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根据夷陵区政府、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森林公园后路电力路灯工程的批复意见,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拟对夷陵区森林公园三期后路亮化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夷陵区森林公园三期后路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中元招字【2016】115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4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批路灯工程用品,主要包括落地式配电箱一台,常规照明灯54套以及相应的电缆、配线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道路亮化工程(提供合同原件)。
六、供应商参加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4)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 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原件);
6)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由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缴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7)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9)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1.供应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在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购买询价文件,文件费3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2.发放时间: 2016 年4月6日起至2016年4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八、保证金:本项目不设保证金。
九、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0:00时整,逾期不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4日10:00时整,地点: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夷兴大道227号)309会议室。
十一、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合同总款的90%货物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有效期为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若无其它任何质量问题,在7日内将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二、质疑及澄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报价供应商对该项目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在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4月10日17:00时)前以书面或邮件(********1@qq.com)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不涉及询价文件修改的澄清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016年4月11日12:00前逐一回复。对于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夷陵网。
采购人名称: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斌
联系方式:150*****7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158*****925
标签: 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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