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费催收短信采购的公告

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费催收短信采购的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根据《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就关于水费催收短信项目进行采购,采用公开竞价(择优)采购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费催收短信项目采购

二、招标的内容:

采购短信运营商服务。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短信网关、接入通道,提供短信平台维护服务,实现短信收发功能。

三、项目预算:

10万元整。

四、技术参数和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技术参数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相关内容,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委托人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

(四)报价文件(需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服务质量相关证明材料。

(七)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密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6楼小会议室。逾时不予接收。

(三)联系人:易部长,联系电话:186*****163

七、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eswater.com.cn/)官网发布。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2日

标签: 水费催收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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