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阶段专项行动的通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阶段专项行动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控,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落实落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11月15日-16日开展了2023年第三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共两组,每个检查小组抽检各类项目均不少于2个。抽查的重点是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严管工程”,以及2023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所承接的工程。本次督导共抽查了10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8份,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
从此次检查来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基本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及我局的工作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有履职工作记录;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执法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监管措施不够完善,企业(项目)帮扶力度不足,部分受检企业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受检项目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理想;个别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失控,事故风险较高,现场安全隐患防控力度有待加强。
二、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方面
1.部分项目未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开工前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嫌未批先建。如:东兴镇竹山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城央?河西壹品项目、防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扩建项目。
2.部分项目未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和明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未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提供农民工工资资金往来情况和用工管理相关材料、工人劳动合同检查,现场无工人考勤登记和工资支付公示,现场未设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二)施工、监理单位履职行为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部分工程未能提供施工、监理单位日常检查资料;未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未进行质量策划;项目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等各级检查的检查人员不符合要求,无相应检查通知,检查记录和通报文件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仅检查安全方面的内容,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能发现项目现场存在的明显质量安全隐患,对高处坠落等事故高发类型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未落到实处;未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学习培训,未能提供企业版质量安全手册。
(2)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未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或危大工程公示内容不正确,未正确识别项目危大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签章不全,或现场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完全按专家论证修改意见完善;未按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测频率要求对深基坑进行监测;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未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巡查,安全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单位监理规划无危大工程识别内容,未提供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监理审批资料。如:东兴镇竹山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金源天鹅湖国际高尚生活区五期工程项目、兴港·沙潭江邻里中心项目、城央.河西壹品项目、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用房项目。
(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部分项目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或贯彻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本次检查共发现 4项重大事故隐患,涉及 4个工程,经责任企业整改、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均已消除。
2.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理想
(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如:东兴镇竹山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受检时,除一名监理员外,其他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均未在岗履职;城央?河西壹品项目受检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未在岗履职;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扩建项目受检时,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质量员未在岗履职;凯港.书香苑3#、5#楼项目受检时,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总监及专监未在岗履职。
(2)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书已失效。如:金源天鹅湖国际高尚生活区五期工程项目受检时,有三名架子工上岗资格证均已过期。
(三)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如:东兴镇竹山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受检时,未能提供主体结构检验批及原始记录、分项、分部、隐蔽验收资料检查,未提供质保资料(钢筋、钢筋连接、防水材料、砼试块、水泥、红砖等)取样送检试验报告检查。
2.钢筋工程。如:部分项目构造柱加密区箍筋数量不足;个别墙体植筋偏位严重,已偏出所砌墙体部位;部分砌体构造柱上下两端植筋局部偏位,拉结筋不足;个别项目楼层剪力墙暗柱钢筋搭接接头在同一连接区段内,不符合规范要求,剪力墙水平钢筋端部钢筋没有进行绑扎;部分框架柱钢筋保护层垫块数量不足;个别项目钢筋加工场,钢筋原材料集中堆载在地下室顶板上,未编制专项方案。
3.混凝土工程。如:部分项目未见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或未放置在相应构件旁,未见同养试块检测报告,同养试块养护记录;部分项目混凝土结构观感质量较差,梁、柱、剪力墙、楼梯段存在蜂窝麻面现象;个别项目楼层水泥砖侧砌,构造柱顶部没有按规定要求整体浇筑。
4.砌体工程。如:部分项目现场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无配合比牌或配合比牌标识不清、内容不全;不同品种墙体材料存在混砌现象;砌体砂浆厚度、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局部有透光现象;未按图纸要求留设构造柱;个别项目楼层个别卫生间反边偏位严重、墙体错位,门头梁偏位、墙体错位。
(四)安全施工方面
1.模板工程:个别项目楼层电梯井水平洞口的模板支撑立杆支承在悬挑钢管上,无相关模板施工方案及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梁底无立杆,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部分立杆呈偏心受力状态,楼梯平台处支撑体系缺横向扫地杆,楼梯平台和梯板处采用钢筋加工件作底座;高大模板水平杆步距实测超过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距离,非高大模板区域与高大模板区域的立杆间距未按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采用相同的搭设参数,水平杆未能延伸相连接。
2.外脚手架:个别项目落地式卸料平台架体未设水平剪刀撑,平台临边栏杆高度不足,局部架体与外脚手架有相连现象,无验收标识牌、限载牌;部分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未按“三步三跨”设置,连墙件缺失严重,局部扫地杆缺失,未设剪刀撑,脚手架首层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内排设置在二层悬挑板上,与方案不符;局部小横杆探头伸出长度大于700mm,未设立杆连接;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边缘间隙大于150mm无水平防护措施;安全网局部缺失,首层安全网随意开口或未满挂,未设安全通道;开口型脚手架端部未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斜撑。
3.施工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用电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周围通道不通畅,作业空间不足;配电箱、开关箱无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和系统接线图;无电工巡检记录;箱门与箱体未做电气连接,电箱PE线未做重复接地;钢筋加工场设备开关箱门未作PE电气跨接或未设置开关箱,机械外壳PE线未接入电箱PE端子板;现场仓库用电线路接驳混乱,无绝缘套管。
4.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部分项目临边、洞口防护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楼层、楼梯、采光井等处临边防护局部缺失或未设置防护措施,无安全警示标识,电梯井竖向洞口未设置防护门,井道内水平防护不严或间距过大;对电梯井、外架、操作平台、模板支架等区域可能坠落的物料,未及时清理、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脚手架距离建筑物大于15cm未设置防护措施,落地式操作平台无防护栏杆;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5.消防安全及燃气使用:部分项目临时活动板房灭火器个别失效,楼层、楼梯间处未设置灭火器;材料加工区域、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或施工楼层内灭火器配备不足或失效;楼层内多处大量堆载建筑材料,应急逃生通道不通畅;工地饭堂使用燃气罐未安装切断阀或安装不正确未能正常使用。
三、 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停工)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对此次检查组所检查的项目整改情况,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各地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二)公开曝光。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2个典型工程(名单详见附件3)在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jj.fcgs.gov.cn/)“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实施检查照片、相关企业信息网上曝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临近岁末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近阶段重点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去、具体抓。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巩固提升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企业自查自纠,强化隐患治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按照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和秋冬季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强化对于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安全、起重机械设备、燃气及醇基液体燃料使用等重大风险源的排查,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提前预判,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一线,督促各方参建主体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坚决杜绝任何亡人事故发生。

附件:1.全市下发整改建议书情况统计表
2.全市检查项目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3.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黄铭栩;联系电话:0770-*******


附件1

全市下发整改建议书情况统计表

序号

检查地区

检查项目数量

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数量

下发整改建议书数量

1

市辖区

2

0

2

2

上思县

2

1

1

3

港口区

2

0

2

4

防城区

2

1

1

5

东兴市

2

0

2


附件2

全市检查项目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检查地区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整改情况

1

市辖区

云朗科技园二期工程(5-13、15号楼)

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诚鑫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已整改

2

市辖区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用房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中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已整改

3

东兴市

东兴镇竹山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

东兴市教育和科协技术局

广西东之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东兴市住建局责令该项目进行停工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由东兴市住建局进行现场复核和恢复施工批复。

4

东兴市

金源天鹅湖国际高尚生活区五期工程

防城港市金源时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已整改

5

上思县

凯港.书香苑3#、5#楼

上思县凯港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汇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已整改

6

上思县

明江悦珑湾二期8#、9#、10#楼及10#楼地下室

上思县明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已整改

7

防城区

城央.河西壹品

防城港市港晟投资有限公司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已整改

8

防城区

防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扩建项目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医院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已整改

9

港口区

防城港市高级中学扩建项目(2#教学楼)

建设单位是防城港市高级中学,代建单位是防城港城投华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西南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已整改

10

港口区

兴港·沙潭江邻里中心项目

防城港市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中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已整改


附件3

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序号

项目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企业名称

工程名称

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典型问题

1

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明江悦珑湾二期8#、9#、10#楼及10#楼地下室项目

1.未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不明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2.未能提供开工令;

3.未能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凭证、提供钢材、混凝土进货款支付凭证、提供塔式起重机租赁费支付凭证;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未能提供工程结算清单、请款单;

5.未能提供检测合同、检测方案;

6.检查时,技术负责人、一名安全员肖某某、质检员未在岗履职;

7.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提供单项档案资料;

8.未提供公司质量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周检查记录;

9.一期(亿盛)二期(华隆)同个场地合并施工无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二期现场未隔挡封闭;

10.检查时,专监未在岗履职;

11.图纸会审记录总监没有签名;

12.未建立危大工程档案,无危大工程工程清单、汇总表;

13.未能提供基坑工程、起重机械、爬架工程危大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14.未提供铝模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日常检查记录;

15.9#楼5层剪力墙暗柱钢筋搭接接头在同一连接区段内,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钢筋端部钢筋没有绑扎;

16.未编制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17.未实施样板引路工作制度;

18.外爬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15cm未做防护措施;

19.9#楼一层落地架基础积水,塔吊四周未做1.8m围挡;

20.钢筋场分配箱无用途标识,钢筋加工机械外壳开关箱的PE线未接入PE端子排。

21.8#、9#楼首层脚手架外立面未作封闭;

22.9#楼一层灭火器压力表破损,无法正常使用。

2

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施工单位: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城央.河西壹品项目

1.施工许可证发放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实际开工令日期为2021年6月8日,项目涉嫌未批先建;

2.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足额支付工程款、足额支付监理费;

3.材料、设备采购、租赁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

4.未提供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相应证明;

5.检查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未在岗履职;

6.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提供单项档案资料;

7.危大工程30m落地脚手架施工无方案交底,方案没有对地下室顶板作为立杆基础支承面进行承载力验算;未能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记录、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记录、安全员现场监督记录、验收记录;

8.危大工程现场公告牌没有进行动态更新3#、5#楼信息;

9.检查时,专监未在岗履职;

10.监理规划没有加盖总监注册执业印章;

11.危大工程清单识别不清,无危大工程汇总表;

12.落地式外脚手架工程、悬挑式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吊篮工程,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未能提供2023年11月,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记录;

14.5#楼钢筋加工场,钢筋原材料集中堆载在地下室顶板上,未编制专项方案。

15.3#楼地下顶板混凝土后浇带,钢管原材料集中堆载,未编制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

16.3#楼一层电梯井水平洞口的模板支撑立杆支承在悬挑钢管上,无相关模板施工方案及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

17.5#楼脚手架搭设未与施工进度同步,顶层集中堆载钢管,出入口未搭设安全防护棚;

18.3#楼落地脚手架基础积水、首层立面未作安全网封闭,施工2层以上,出入口安全通道未搭设完成;

19.钢筋加工场设备开关箱无电气系统图,箱门未作PE电气跨接,机械外壳PE线未接入电箱PE端子板;

20.塔吊四周未作符合1.8m封闭围挡。

3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广西东之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东兴镇竹山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

1.项目开工前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未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未提供农民工工资资金往来情况和用工管理相关材料;未提供工人劳动合同,现场无工人考勤登记和工资支付公示,现场未设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3.未提供材料设备采购和材料设备租赁等支付凭证;

4.当地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完成;

5.建设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6.检查时,未能提供公司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协议书;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报验材料;项目每月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自评材料;

7.检查时,未能提供施工单位每季度对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佐证材料;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材料;建筑用砂台帐和氯离子含量检验报告;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国家手册和广西细则宣贯材料。

8.检查时,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均未在岗履职;未能提供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未能提供安全员的安全日志、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未能提供质检员巡检记录;施工日志缺失严重,只记录到2023年2月27日且无签名,判定项目经理 、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履职;

9.公司未开展第二、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第一季度检查记录存在问题与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严重不符,只有一名检查人员;

10.项目部周检频次不足,8月9月份均检查2次,检查内容不全,无管理行为方面和资料收集情况,10月至今无周检记录;无作业人员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记录;班前活动记录只提供了2023年2月21日的;

11.检查时除监理员莫XX外,其他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1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无危大工程识别、内容;

13.未提供10月、11月监理例会材料,所提供9月以前的例会会议纪要无参会人员照片,会议签到表显示施工单位质检员、材料员、专监没有参会;监理通知单10月份只提供1份,11月份无监理通知单;

14.未提供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未提供检验批、分项、分部、隐蔽验收、材料报验资料;未提供平行检验资料;

15.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现场报验1份水准仪)未报验;施工组织设计及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盖总监执业章;

16.公司季度检查无通报文件,无相关检查照片;

17.未提供每月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资料;

18.未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住建部版)、广西细则宣贯实施资料、企业版手册;

19.无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上墙公示。

20.未提供质保资料(钢筋、钢筋连接、防水材料、砼试块、水泥、红砖等)取样送检试验报告;未提供检验批及原始记录、分项、分部、隐蔽验收资料;

21.现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未放置在对应结构部位进行养护;

22.一层砌体灰缝平直度、厚度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窗台面砖、梁底封砖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

23.现场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无配合比,楼层上人工随意搅拌砂浆;

24.构造柱加密区箍筋数量不足;窗台未浇筑窗台压顶,门垛空心砖侧砌;

25.对危大工程识别不清,清单缺项卸料平台;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

26.未能提供落地式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监督记录和验收记录;

27.临时活动板房专项施工方案交底记录无交底人签字,接受交底的管理人员只有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28.脚手架工程:落地式脚手架未按“三步三跨”设置,连墙件缺失严重;局部扫地杆缺失,横向扫地杆未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设置;东北方向外架角未设剪刀撑;立杆首步纵距2.1m;外架未高出女儿墙1.2m;脚手架首层未满铺脚手板;上屋面楼梯左侧未设扶手;北面脚手架内排设置在二层悬挑板上,与方案不符;

29.高处作业:楼层临边安全防护缺失;安全警示标识缺失;

30.落地式卸料平台:架体未设水平剪刀撑;平台临边栏杆高度不足(实测700mm);局部架体与外脚手架有相连现象;无验收标识牌、限载牌;

31.安全防护:现场多名工人未戴安全帽;

32.临时用电:无电工名单及操作资格证;无电工日常巡查记录;一级配电箱未使用多股编织软铜线作箱体与箱门电气连接;二级分配电箱一个漏电保护器出线端连接多台用电设备;楼层开关箱放置在外架上,无操作面;电箱门已损坏。

33.临时活动板房灭火器个别失效;楼层、楼梯间处未设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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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事故 隐患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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