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金口河区金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金发改投资〔2024〕2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金口河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次提升改造工程按照现状处理规模0.5万m3/d,提升改造内容:改造污泥处理系统、新增臭气收集及处理系统、改造一体化氧化沟曝气系统及排泥系统、改造中控室、更新老旧电仪控及工艺设备,整改厂容厂貌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99.67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5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1-15 00:00至2024-01-1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1-15 00:00至2024-01-1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2、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诚信分值为100分(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截图)。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4、业绩要求: 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传于邮箱号:*********@qq.com以供审核。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承担。 | ||||||
联系人 | 骆先生 | 联系电话 |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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