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日照中莒牧业有限公司中莒肉鸡养殖项目拟审批公示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日照中莒牧业有限公司中莒肉鸡养殖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月12日我局拟对日照中莒牧业有限公司中莒肉鸡养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jxhbxmsp@1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中莒肉鸡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莒县刘官庄镇白家湖村南 |
建设单位 | 日照中莒牧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金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莒县刘官庄镇白家湖村南,主要建设肉鸡舍14栋、液体粪污处理区1座、鸡粪处理区一座、锅炉房、办公生活区1处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鸡舍单批存栏肉鸡72万只,年存栏6批次,出栏量423.4万只。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液体粪污处理区及鸡粪处理区臭气经集气管道收集+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定期喷洒除臭剂;鸡舍通过加强管理,外购优质配方成品饲料、定期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清运鸡粪,降低臭气的影响强度与范围;项目6台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同时还须满足《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6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制。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鸡舍冲洗粪污废水经过液体粪污区发酵处理后用于液体粪肥还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鸡粪经粪污处理发酵后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病死鸡、兽药内包装、防疫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销售商回收利用,饲料残渣、散落鸡羽毛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厂内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标签: 中莒肉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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