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A区北界商住17#、18#楼监理招标公告

荣华A区北界商住17#、18#楼监理招标公告

沙圪堵镇荣华A区北界商住17#、18#楼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JL2016-014


1. 招标条件

依据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 以准发改发(2012)741号文件批准,拟建设本招标项目沙圪堵镇荣华A区北界商住17#、18#楼,招标人为准格尔旗房产管理局、内蒙古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70.27%、企业自筹29.73%、银行贷款0.00%、境外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备案号:XYZBJL2016-014

2.2建设地点: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622m2

2.4项目总投资额:185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26日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7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四控、三管、一协调” 全部监理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作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近年(2013年~至今)内承揽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不限规模,不限合同金额)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工程师。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5 财务要求:近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5日至 2016 年0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区铁西天佐新城国际10楼1004室)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投标人报名时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近年(2013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相应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准格尔天禧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6)近年(2013年~至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相应项目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7)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准格尔旗房产管理局 内蒙古普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生智 马立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荣华 监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