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项目部电子汽车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项目部电子汽车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交建路面分公司)项目部电子汽车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是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交建路面分公司)公司,本部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所属项目分布于湖北省内不限于孝感、黄冈、恩施、宜昌、十堰、荆门、鄂州、荆州、随州等地区,根据项目生产需求,需采购一批电子汽车衡,具体实施地址以项目情况为准。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询比范围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数量(套)

1

电子汽车衡

3m*16m(L)120t,面板厚度≥14mm,承重梁厚度不小于8mm,自重≥10t

20

2.3 供货起始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各项目经理部。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交投集团公司注册供应商。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供应商管理办法(修订)》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4.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4.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4.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4.4 对于有上述3.4.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合同包,文件费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31*****246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27-********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若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申请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产品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3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6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4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第一种方式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第二种方式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3年承担过一项供应电子汽车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汽车衡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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