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至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由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文件编号:宁物招〔2016〕45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招标联系人:罗工、雷工(电话及传真:****-**************);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职工食堂业务外包。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注册地在广西,注册资金达500万及以上,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餐饮管理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承担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铁路单位职工食堂(单餐400人以上规模)餐饮服务的作业人员队伍及业绩(提供近3年同等规模职工食堂服务的合同及该合同良好的用户评价不少于1份)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与。
6.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网下载《报名表》,于 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并需提供《供应商信息表》(详见附件)。逾期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3.对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标书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标书费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注明:请在转款或电汇单的资金去向或用途处填写“标书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6年4月6日
南宁东站地区职工食堂业务外包采购招标报名表
(宁物招〔2016〕45号)
报名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帐户资料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申请投标
包件号及
物资名称


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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