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测试用标准黑体建设项目

某单位测试用标准黑体建设项目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名称:某单位测试用标准黑体建设

2. 项目编号:CECOM-2024-BDJC-0050/01

3. 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单项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包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备注

1

某单位测试用标准黑体建设

常温面源黑体、中温面源黑体和辐射温度计共3部分

1

90

90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方式。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备注:
★1.本项目按标包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包最高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或供货范围不完整将被拒绝。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得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6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被列入失信名单尚不在限制措施时间范围内;

4.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的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完成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9投标人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①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尚未注册发证的单位,应携带完整的已完成整改确认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②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尚未完成变更的,须提供原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颁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监管军事代表室盖章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内容变更申请表》);

4.10投标人须通过国军标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军标GJB9001C-2017已做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证书);

(须通过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未“两证合一”的,须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在履约环节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单位均受到相关处罚;

4.13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报价,供应商应为报价产品的研制生产厂商。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 发售时间:2024年1月12日起到2024年1月1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取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6.2. 发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中电·信谊商务楼(一楼前台)。

6.3. 发售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及其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以下声明函:

①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的声明函;

②满足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要求的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保密承诺书。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审批通过)--下订单(标书款支付方式选择现金或电汇,标书款发票可选择电子发票或纸质增值税发票)--至我公司前台提交上述须携带的材料给杨女士并交纳标书款--(订单审批通过,如电汇请携带电汇底单)--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系统项目编号CECOM-2024-BDJC-0050/01)

平台注册、购买标书、退还保证金及开具发票事宜联络人:杨女士 (电话:131*****170)。支付方式为电汇、现金和网上支付,以上三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和纸质版发票。纸质发票开标当天现场领取,电子发票开标后在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建议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6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2月6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46-48号中电信谊商务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 注意事项:

(1) 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9. 其他要求

9.1.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及选择性投标。

9.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9.3.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 本招标项目需要通知的有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受邀投标单位并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投标单位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汤女士

电 话:181*****368199*****615

邮 箱:chenbk@ce-com.cn、tangna@ce-com.cn

传 真:028-********

注册及购买标书、收退保证金、开票问题、系统操作问题等事宜联络人:杨女士131*****170

四川办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中电?信谊商务楼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5868

联行号:104*****572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成都,02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试用标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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