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4/6 9:24:27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项目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荆门高新技术开发区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3)项目概况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是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在荆门已建成占地1200亩的循环产业园。公司已通过ISO9001和ISO14001双重国际体系认证,是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和湖北省政府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公司拟在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投资39600万元新建车用镍钴锰酸锂动力电池材料生产线及其他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项目,采用含镍钴锰废料(报废镍钴锰三元动力电池、锂电池、镍电池、锌锰干电池及其他)、镍钴锰三元前驱体材料和碳酸锂为原料,建设年产15000吨车用镍钴锰动力材料及5000吨/天的废水综合利用系统。

(4)建设内容

新建动力电池拆解破碎线、扩建现有原料预处理线(浆化、浸出、萃取等工序)和镍钴锰三元前驱体合成车间,利用现有镍钴粉体还原车间新建镍钴锰酸锂动力电池合成车间。配套建设含氨废水、含钴镍废水资源化回收利用系统。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电池预处理工序

本项目新建报废动力电池拆解线,废旧动力电池经放电处理后,进行初步拆解、破碎分选,会产生粉尘(锌锰电池及镍氢电池拆解仅产生粉尘),并可能产生少量HF。废旧动力电池破碎采用密闭设计,收集的粉尘先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在通过两级碱洗塔吸收后排放;废锌锰电池及镍氢电池破碎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处理过程中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3.264mg/m3、0.094kg/h,HF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0.882mg/m3,0.0292kg/h,锌锰电池及镍氢电池处理过程中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0.326mg/m3、0.00326kg/h,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粉尘:3.5kg/h、120mg/m3,HF:0.10kg/h、9 mg/m3)。处理后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70t/a,氟化物排放量为0.525t/a,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酸溶浸出

电池材料粉体浆化后,泵入浸出反应釜,加硫酸溶液酸溶,会产生硫酸雾。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0.0625mg/m3,3.125kg/h,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H2SO4:1.5kg/h、45 mg/m3)。处理后硫酸雾的排放量为0.45t/a,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NCM前驱体合成工序

萃取提纯得到的纯净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溶液,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加入液碱和氨水,共沉淀生成氢氧化镍钴锰,合成过程中会产生氨气,镍钴锰三元前驱体干燥破碎工段产生粉尘。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0.608mg/m3,0.00486kg/h,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粉尘:3.5kg/h、120mg/m3),处理后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35t/a;氨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2.084mg/m3,0.0521kg/h,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4.9kg/h),氨排放量为0.375t/a。

4)硫化系统

萃取车间产生的萃取废水,含镍、钴、锰等金属成分及油分,废水经超声波除油后,进入萃余液硫化系统,投加硫化钠,沉淀回收镍、钴、锰。硫化系统运行过程中,反应釜不可避免的会产生H2S气体,收集的H2S经过三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经预测,H2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0.882mg/m3,0.0075kg/h,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H2S:0.90kg/h),处理后H2S年排放量为0.27t/a,对环境影响较小。

5)废水氨吹脱

本项目产生的低浓度洗水(W7)进入废水处理站氨氮吹脱,废水中氨的产生浓度为50mg/L,经过氨氮吹脱,氨外排的产生速率为0.625kg/h,41.67 mg/m3。氨排放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NH3:4.9kg/h),处理后NH3年排放量为0.45t/a,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放电液、洗渣水、萃取废水、NCM前驱体合成产生的母液(含高浓度洗水)以及低浓度洗水。其中洗渣水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外排;母液(含高浓度洗水)进入氨氮资源化系统处理,以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放电液、萃取废水、低浓度洗水以及生活污水。

1)放电液

本项目采用10%NaCl溶液作为放电溶液,根据设计资料,放电液需每月更新一次,放电液用量为90m3/月,即2.7m3/d,其中COD浓度为200mg/L, SS为300mg/L,BOD5为100mg/L,产生量COD为0.162t/a,SS为0.243t/a,BOD5为0.081t/a。经沉淀预处理后,外排的污染物浓度为COD浓度为120mg/L,SS为150mg/L,BOD5为30mg/L,排放量COD为0.0972t/a,SS为0.1215t/a,BOD5为0.0486t/a。外排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树港。

2)萃取废水

根据类比现有工程数据,萃取废水产生量为3500m3/d,其中COD浓度为250mg/L,BOD5为100mg/L,Co为28 mg/L,Ni为55 mg/L,Mn为14mg/L,Li为454 mg/L,产生量COD为262.5t/a,BOD5为105t/a,Co为29.4 t/a,Ni为57.75 t/a,Mn为14.7 t/a,Li为476.7 t/a。经“除油+沉锂+硫化”处理后,外排的污染物浓度为COD浓度为100mg/L,BOD5为40mg/L,Co为0.5 mg/L,Ni为0.5 mg/L,Mn为0.5mg/L,Li为45.4mg/L,排放量COD为105t/a,BOD5为42t/a,Co为0.525 t/a,Ni为0.525 t/a,Mn为0.525 t/a,Li为47.67 t/a。外排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树港。

3)低浓度洗水

在NCM前驱体合成阶段,将高纯度的MSO4溶液(M=Ni、Co、Mn)与氨水、液碱等反应,固液分离后得到母液以及高浓度洗水(进入氨氮废水资源化系统处理,处理后以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低浓度洗水则需外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氨氮吹脱处理),根据类比现有工程数据,此废水产生量为300m3/d,其中COD浓度为60mg/L,BOD5为20mg/L,Ni为15 mg/L,Mn为3mg/L,产生量COD为5.4t/a,BOD5为1.8t/a,Ni为1.35 t/a,Mn为0.27 t/a。经预沉淀调pH处理后进入氨氮吹脱处理,外排的污染物浓度为COD浓度为54mg/L,BOD5为18mg/L,Ni为0.5 mg/L,Mn为0.5mg/L,排放量COD为4.86t/a,BOD5为1.62t/a,Ni为0.045 t/a,Mn为0.045 t/a。外排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树港。

4)生活废水

营运期生活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00人,生活用水量取50L/班·d,按300天工作日计,则用水量为5 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 m3/d,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cr 350mg/L、NH3-N 25mg/L,SS 350 mg/L,BOD5 200 mg/L,动植物油 20 mg/L,产生量CODcr为0.54t/a,氨氮0.034t/a,BOD5 0.27t/a,SS 0.473t/a,动植物油 0.03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为CODcr 320mg/L、NH3-N 20mg/L,SS 280 mg/L,BOD5 160 mg/L,动植物油16 mg/L,排放量CODcr为0.432t/a,氨氮0.027t/a,BOD5 0.216t/a,SS0.378t/a,动植物油0.0216t/a。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达到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树港。

(3)噪声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物料泵、搅拌机、风机、混料机是主要噪声源,其源强80~95 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噪声值为60~65 dB(A),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外售、内部可再利用以及委托处置等三部分,共计116085吨/年。其中外售部分包括铜铁铝等、粗颗粒产品、PE过滤器收集的粉尘共计74196吨/年外排。公司内部利用的部分包括线路板(HW49)、塑料、配料渣、磁性物质、氨氮资源化回收的渣、硫化系统产生的渣、沉锂得到的碳酸锂等共计6658.84吨/年。委托处置的部分包括隔膜、浸出渣(HW49)、生活垃圾等共计35230.16吨/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小于10%,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实施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项目周围敏感点能够满足大气环境护距离要求。

通过以上可确定本项目氨氮资源化系统、NCM电池材料合成车间、硫化系统各取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结合平面布置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放电液W1、萃取废水W3/W4以及低浓度洗水W7。放电液经碱沉处理,萃取废水经除油、硫化处理,低浓度洗水经氨氮吹脱处理,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全部进入杨树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杨树港。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正常运营状况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基本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因此,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外售、内部可再利用以及委托处置等三个部分共计116085吨/年。其中外售部分包括铜铁铝等、粗颗粒产品、PE过滤器收集的粉尘共计74196吨/年外排。公司内部利用的部分包括线路板(HW49)、塑料、配料渣、磁性物质、氨氮资源化回收的渣、硫化系统产生的渣、沉锂得到的碳酸锂等共计6658.84吨/年。委托处置的部分包括隔膜、浸出渣(HW49)、生活垃圾等共计35230.16吨/年,此部分隔膜、浸出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企业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8日之间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金虾路32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e-mail:jmhbs@vi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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