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与耗材招标公告

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与耗材招标公告

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6】-045

三、招标内容:实验室试剂与耗材(货物明细详见谈判文件)

1、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10天

4、交货地点: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以谈判为准)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谈判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7、开户行许可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谈判。(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售价:¥2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6年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财神楼北街4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席女士

电话:****-*******

邮编:041000

E--mail:********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试剂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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