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

浦城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浦城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17: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9-*******
采购单位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全0599-*******

项目概况

浦城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B*******

项目名称:浦城县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浦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即南浦街道全部,及河滨街道、莲塘镇、万安乡的一部分。(项号1)

1.2规划期限:2024-2035年(项号2)

1.3总体目标:按照系统思维的理念,结合水环境提升的近远期目标、城市规划建设情况、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污水实际问题,统筹近远期厂、站、管的改造和建设方案,保障污水处理的“提质增效”,实现“污水污泥全处理,进出水质全改善,溢流控制有效果”。(项号3)

1.4文本重点内容:

(1)污水量预测: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人口、用地性质、工业布局等基础数据,合理确定排污系数、入渗系数等关键指标,整合、修正近远期旱季污水量;采用污水规划确定的计算方法,并考虑现状污水系统的截流情况,合理估算雨季污水量。(项号4)

(2)污水系统布局:结合预测污水量、合理划分污水分区,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系统布局。着重解决现状污水设施规模不足等问题,补齐污水设施短板,连通现状断头污水管、提升现状管径偏小的污水管道和泵站。(项号5)

(3)尾水排放:结合上位规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尾水排放口位置和尾水排放水质标准,并考虑再生水利用工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再生水规划系统(项号6)

(4)污泥处理处置:根据污水处理厂现状的污泥产量、污泥处置存在的问题,合理预测污泥产量及处置思路(项号7)

(5)近期实施规划: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及污水系统梳理成果,提出近期污水设施、污水管网实施计划,以指导污水系统的具体实施建设(项号8)

1.5主要图纸要求:规划范围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现状高程分析图、现状流域(水系)分析图、现状污水主干系统图、现状污水主干系统过流能力校核图、规划污水主干系统图、污水工程现状图、污水工程远期规划图(项号9)

2、服务要求

2.1、所有资料收集、规划编制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采购人应当配合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项号10)

2.2、若无特殊情况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本服务项目的技术人员。如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投标人须提前一个月上报采购人,所更换人员的资格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项号11)

2.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员具有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经验、并确保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到位,确保本项目工作质量。(项号12)

2.4、中标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规划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项号13)

2.5、服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执行业务,并对成果承担相应责任。(项号14)

2.6★、本项目若涉及保密信息及数据的中标人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的信息,需做好保密工作。(项号15)

2.7、中标人自备符合本项目工作要求的服务设备及软件。(项号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小全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污水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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