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学法用法,强化法治建设理念,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法治建设水平显著上升。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1、落实责任。工作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总体部署,有具体安排,局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不少于2次,切实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负责法治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及依法行政水平。

  3、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分局与各自然资源中心所、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强化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工作考核。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完成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执法用语规范化要求。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各项行政职权依法依规履行,杜绝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都经培训上岗,并且每年执法资格按期年审。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党建与业务知识融合培训班”、“综合素能提升百日行动”、“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法治建设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3、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服务职能。

  凡涉及我局的所有行政事项均由“行政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然后转交局内部各相关科室依顺序办理,办结后又由 “窗口”送达。对于涉及法规政策的行政事项,明确了必须经过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化审查。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依次签署意见和署名,实行“上下把关”。涉及重大行政事项的,必须经过“集体会审”。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或依法应当听证的 ,均组织召开听证会,及时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在办理时限上,坚决做到不突破法定时限。几年来,我局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撤销和行政赔偿案件。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安排专班,分析研究,落实解答,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按时办复率100%。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开展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在分局网站公开自然资源政务信息,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查阅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依法受理答复。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职能,在执法案件查处、疑难涉法业务会办、信息公开事项答复、行政争议案件应对等方面落实好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把好“法治关”。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争议案件。今年以来共有涉及我局行政争议案件17件。其中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14件,仲裁1 件,民事诉讼1件。我局积极应对,依法统筹做好涉及案件各项工作,实现到“零败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负责人出庭率100%。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朱苏宁为我局法律顾问,常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为行政争议案件处置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以来,无涉及我局的公益诉讼案件;无被上级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发生。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建立学法普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部署,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布置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营造普法氛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宣传周、民法典宣传、长江保护法等重要节点,大张旗鼓开展普法宣传,走上街头、步入社区、深入乡村,设立咨询点,编印、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受理、解答群众诉求,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精准。在单位组织的案卷自查和互查活动中发现,“三项制度”虽已全面开展,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记录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普法宣传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宣传仍然较多采取传统宣传方式,虽然采用了短视频等群众接触度较高的方式开展宣传,但创新方法不足。

  2、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打算。一是学法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执行《江苏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

   2024年1月12日

   2023年,我局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学法用法,强化法治建设理念,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法治建设水平显著上升。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1、落实责任。工作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总体部署,有具体安排,局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不少于2次,切实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负责法治建设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及依法行政水平。

  3、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分局与各自然资源中心所、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强化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工作考核。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完成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执法用语规范化要求。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各项行政职权依法依规履行,杜绝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都经培训上岗,并且每年执法资格按期年审。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党建与业务知识融合培训班”、“综合素能提升百日行动”、“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法治建设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3、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服务职能。

  凡涉及我局的所有行政事项均由“行政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然后转交局内部各相关科室依顺序办理,办结后又由 “窗口”送达。对于涉及法规政策的行政事项,明确了必须经过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化审查。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依次签署意见和署名,实行“上下把关”。涉及重大行政事项的,必须经过“集体会审”。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或依法应当听证的 ,均组织召开听证会,及时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在办理时限上,坚决做到不突破法定时限。几年来,我局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撤销和行政赔偿案件。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安排专班,分析研究,落实解答,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按时办复率100%。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开展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在分局网站公开自然资源政务信息,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查阅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依法受理答复。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职能,在执法案件查处、疑难涉法业务会办、信息公开事项答复、行政争议案件应对等方面落实好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把好“法治关”。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争议案件。今年以来共有涉及我局行政争议案件17件。其中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14件,仲裁1 件,民事诉讼1件。我局积极应对,依法统筹做好涉及案件各项工作,实现到“零败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负责人出庭率100%。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朱苏宁为我局法律顾问,常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为行政争议案件处置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以来,无涉及我局的公益诉讼案件;无被上级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发生。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建立学法普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部署,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布置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营造普法氛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宣传周、民法典宣传、长江保护法等重要节点,大张旗鼓开展普法宣传,走上街头、步入社区、深入乡村,设立咨询点,编印、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受理、解答群众诉求,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精准。在单位组织的案卷自查和互查活动中发现,“三项制度”虽已全面开展,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记录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普法宣传创新力度不够。法治宣传仍然较多采取传统宣传方式,虽然采用了短视频等群众接触度较高的方式开展宣传,但创新方法不足。

  2、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打算。一是学法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执行《江苏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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