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科研试验用房迁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电子科学科研试验用房迁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电子科学科研试验用房迁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外场电子科学科研试验用房迁建工程(项目编号:2024-YKDZKX-GC3042 )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汨罗外场电子科学科研试验用房迁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汨罗市白水镇,建设方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新建科研试验用房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沟槽开挖、回填),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钢筋、模板制作、安装及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设),二次结构工程(砌体砌筑、构造柱、圈梁、过梁钢筋、模板制作、安装及混凝土浇筑),屋面工程(屋面找坡层、保温层、防水层、刚性保护层施工),保温隔热工程(外墙内保温、内保温热桥),室外工程(台阶、散水、坡道、暗沟施工),室内外装修工程(地面装修、墙面装修、天棚装修、门窗安装、浴厕隔断安装、栏杆扶手安装、外立面块料墙裙、外墙乳胶漆墙面等),给排水工程(室内给水、雨、污排水、消防给水),强、弱电工程(成套配电箱安装、管线安装、桥架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防雷接地、应急照明、监控系统安装、消防电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设备工程(无机房电梯安装)等。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春节15天除外)内完成所有施工。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工程检测、交钥匙、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等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3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防水(含外墙、屋面、地下、室内等各部位)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冷)期;
建筑电气、给排水、装修及设备安装等,均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按照湖南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本工程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竞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对真实性负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3、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竞价人本单位在职员工,竞价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0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yy@hongyuyang.com.cn。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3.6未被列入本公告资格要求3.6、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投标人应随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学校官网(www.nudt.edu.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昊洋、陈磊
办公电话:0731-********
移动电话:173*****877(李)、151*****213(陈))
传真:0731-********
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电子科学学院纪委监委
办公电话:0731-********
移动电话:0731-********
2024年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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