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KGC[GK]********
二、项目名称:巴彦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纳辰电子商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塘路255弄10号1层
被投诉人:黑龙江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街道
被投诉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巴彦镇治安路3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巴彦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项目编号:巴财购核字[2023]*****号,包号:2包)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本项目资格要求超出采购需求服务范畴,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违背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针对《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 投诉事项2:玉米、大豆专项培训班举办形式、参加人数、针对人员、多少课时采购需求不量化不清晰,对供应商后期项目开展造成困难,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二)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采购人调整、补充、完善采购需求,重新进行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 年 01 月 12 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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