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FHDDYJZHPTSJSG/HT-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存在的问题,结合天津市水务局防汛调度工
作实际需要,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总要求,以数字化、网络
化、智能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通过在水利一张图基
础上建设完善优化防洪数据底板、防洪模型库、防洪知识库及提升相应信息基础设施能力,
建成具有“四预”功能的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提升防汛调度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
精准化、高效化能力和水平,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力驱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五年(2019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1 日)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需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
(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
(6)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2021 年 1 月~2024 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
及其法定代表人 2021 年 1 月~2024 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
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 20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
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号:
9550880071897000151。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
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
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
区红星路 7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
区红星路 79 号)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共天津市委网络
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津党网信息化〔2023〕238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针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存在的问题,结合天津市水务局防汛调度工作实际需要,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总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
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通过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建设完善
优化防洪数据底板、防洪模型库、防洪知识库及提升相应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建成具有“四
预”功能的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提升防汛调度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高
效化能力和水平,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力驱动。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2024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工作,2025 年 1 月 1 日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 12 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防洪调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号:
TJFHDDYJZHPTSJSG/HT-2024-0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测感知、数字孪生平台(防洪调
度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等。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计代表和后续服务
等);
(2)本项目采购、施工、试运行、测试、验收并移交等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行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价格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
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五年(2019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1 日)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需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
(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
(6)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计算机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2021 年 1 月~2024 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联合体各方
及其法定代表人 2021 年 1 月~2024 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
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每日 9 时~11 时 30 分,14
时~17 时。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 20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
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
邮箱发送至 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
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
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 210 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2-831283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李方园
电话:18522892008、15222363548
发布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老师
电话:022-8312831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 210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2-831283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 系 人: 段旭江
电 话: 18522892008
电子邮件: 185228920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