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龙石至永川金龙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大足龙石至永川金龙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大足龙石至永川金龙高速公路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项目资金来自 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初步拟定本项目起于潼荣高速,经大足至永川,止于永壁高速,路线全长约49.789km,全线共设置桥梁35座约*****m,其中特大桥2座,全长约2400m,其中欧家坝特大桥全长约1400,彭家湾特大桥全长约1000米;特长隧道2座约6480m,其中巴岳山隧道长约3370m,筲箕湾隧道长越3110m,全线桥隧比40.75%;互通6座,其中枢纽互通3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应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
程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并应遵循国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部颁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指标定额以及重庆市有关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件及规定。 结合工作需要,修改完善工可报告并报批,直至取得批复。
2.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历天。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向业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文件。
2.5.3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社会稳定分析、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要件工作做好提供资料等配合工作。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进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包括“公路”。
3.1.2 投标人应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中路265号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蒲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1*****567 | 联系电话: | 177*****06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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