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FS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送审暂定金额为8490.725万元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次招标项目包括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结算审核2.2 服务地点:抚顺市。 2.3 服务时间:90日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SSH-FW-KQ-2016-011的招标文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3.2.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注册全国造价工程师资质。3.2.4投标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不得存在利害关系。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4-0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4-11 17:00:00.0 | |||||||||||||||||||||||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4.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4.2.1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fsshzbzx@petrochina.com.cn。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公章);③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发送完成后我招标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招标文件,若没收到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进行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后,不能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开标3日前以电话方式告知。4.2.2纸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已领取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一周后到开标前,凭以下五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并标注:仅限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项目使用的字样);②领取人身份证;③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⑤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1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04室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4-28 09:0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3室(二号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前提交 壹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人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抚顺石化总医院新建医用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已交完的潜在投标人,因故不来,不电话告知,将影响保证金的返还。友情提示:*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不从基本帐户汇出将无法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的递交如遇到月末,请投标人尽量提前或延后转帐,错开月末最后三天。*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建议提前7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先到招标中心综合科(204室)李雪处提交三种资料(另带):①《投标确认函》(正本)、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③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上述三种资料,投标保证金将无法返还。投标保证金返还联系人:吴莹,联系电话:***-*********近期发现个别机构利用我公司的招标公告非法牟利。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我公司指定网站上获取相关招标文件。否则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开标6.1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9时00分6.2 开标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3室(二号开标室)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抚顺石化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 |||||||||||||||||||||||
六. 开标 | |||||||||||||||||||||||
| |||||||||||||||||||||||
招标
|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