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512号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023粤03破512号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023)粤03破512号(个144)
债务人陈嘉兴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2023 年12月15日受理陈嘉兴的重整申请,并作出限制消费行为决定,陈嘉兴自即日起至解除限制消费行为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不得有违反该决定的消费行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陈嘉兴,公民身份号码 ******************;
(二)管理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科建、联系人王科建、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楼、联系电话138*****504;
(三)管理人办理重整事务线上平台: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登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平台进入,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四)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止,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或者“深破茧”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2月27日下午16时00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第一电子法庭,方式为线上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现场、线上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一 并计入表决额;
(六)债务人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属于债务人正常生活、工作所必需或者经人民法院、管理人许可的除外,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如知悉债务人未如实申报财产、债务状况,或者存在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可以向本院反映(提交材料方式为:1.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茧”平台,选择“材料提交”,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2.电脑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 “深破茧”平台,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异议材料”提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9日
标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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