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电梯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电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宁洱县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宁洱县妇幼保健院电梯采购
2、项目编号:ZPCT2016-0353
3、采购内容:医梯一部(1.8吨),五层五站;
客梯一部(1.0吨),五层五站。
本项目供应商需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采购预算:52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新有效的);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 如制造厂家投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制造等级B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
5.3如为经销商投标,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及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且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制造等级B级;
5.4谈判申请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电梯操作证;
5.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上一年度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谈判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7、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8、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普洱市公园一号内街11幢106-107号。
9、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6号(圣安迪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12、交货期: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最短工期。
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 购 人:宁洱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陈雁燕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瑞莲
联系电话:1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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