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景洪市农业和科技信息中心的委托,对政府采购项目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满足询价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农业和科技信息中心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JHXJ*******
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6804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零肆拾元整)
1.4、供货期:15个工作日
1.5质保期:三年以上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1.6、交货地点:景洪市农业和科技信息中心
1.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1.8、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9、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未超出其经营范围。
(3)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参数要求。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4)报名参加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声明书。
2、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2016年4月9至10日上正常班,4月11日至17日“泼水节”放假);
2.2报名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股(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国际会展二楼(星期六上班);
2.3报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
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盖鲜章1份,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和单位详细地址等内容。
2.4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19 日 8:00-9: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股(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A区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4、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4.1 相关费用: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4.2 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大写:我伍仟元整)请于2016年4月8日17时00分前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不予受理。
户 名: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嘎兰中路支行
账 号:134*****6212
6、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景洪市农业科技和信息中心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岩罕海
联系电话(传真):****-*******
地 址: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股(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A区二楼)
邮政编码:666100
7、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彩色复合机 1 台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2 摄像机 11 台
3 数码相机 10 台
4 打印机 10 台
5 笔记本电脑 11 台
6 商用台式电脑 11 台
7 激光一体机 10 台

注意:供应商须对上述全部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设备均为正品。所有与本项目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询价文件在法定时间内可能的变更及其他有关事项,会在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在报价前注意察看。
附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
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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