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施工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段。2、建设地点:顺平县。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全长约16.427km包含通往景区的主线及景区内支线,主线起点位于G336刘家营村交叉口,途径刘家营村、新华村、大黄峪村、杨家台村、向明村、孟子岭等村镇,终止于龙潭水库大坝,道路全长约10.675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6.5米;其中部分段落为过村路段,因周边环境影响,无法进行加宽施工,后期待周边环境允许时,再进行加宽处理。支线起点与主线相接,后环绕龙潭湖布设,全长约5.752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单车道布设,路基宽度4.5米。设计标准:本项目主线和支线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5km/h;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4、计划工期:6个月。5、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5 09:00至2024-0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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