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袋装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袋装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4 18:02:4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1-17 18: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袋装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20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月17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袋装水泥

P042.5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4300.00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25号花山吴村

2024年1月


合计

4300.00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简介: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山南麓,拟对花山吴村、花山小区、郭家湾村等三个村庄进行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00亩,建设乡村文化体验区、艺术家村区农业科普研学区山体户外运动区、自然地质艺术区、户外露营区、崖壁宿集区、萌宠亲子区等8个特色区域,配套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投)标阶段无具体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设计费报价190万,建安工程费(费率):94.9%,建安工程费约*****万元,降幅5.1%。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计划工期:7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3日,合同竣工日期:2025年7月13日。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4.本次袋装水泥为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含税金额随之调整。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货物验收方式:

采用点数理论计量,过磅复核。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7.1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7.2付款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对账周期,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买方在双方办理完对账手续并收到卖方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根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支付,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买方的支付比例,货款支付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买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卖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技术指标:水泥质量应满足《GB 175-2020通用硅酸盐水泥》中相关规定及要求。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街道花山吴村

联 系 人:费力军(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555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294

2024年1月12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20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江夏文创产业园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4-020(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4-020(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吨)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袋装水泥

P042.5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4300.00


3%



合计

4300.00



--


注:以上含税到站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买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西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江夏文创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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