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陆丰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拟对陆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FCG2016-20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叁仟元整¥903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陆丰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 批 | 1 |
六、供应商资格:
1.经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经营销售本投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自行前往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1)查询申请书(申明查询事由);(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截止时间 ,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携带如下证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的单位同时购买谈判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海大道东侧市国土资源局六楼606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15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海大道东侧市国土资源局六楼606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 年4月7日至 2016 年 4 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陆丰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马街尾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516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东海大道东侧市国土资源局六楼606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6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
1、********/145*****81635.doc">委托代理协议
2、********/145*****89154.doc">谈判文件
发布人: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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