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丹凤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凤县北新街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FCG-CS(2023)26号
项目名称: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9,87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99,87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便携式计算机 | 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9,876.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委会智慧化办案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必须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3.4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上年度的财务报告;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丹凤县北新街1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丹凤县北新街12号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丹凤县北新街1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名称:丹凤县人民法院
地址:丹凤县紫阳宫3号
联系方式:172*****028
名称: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丹凤县北新街12号
联系方式:0914-*******
项目联系人:彭丹炜
电话:0914-*******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1月14日
标签: 审委会智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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