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 、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安排,确保岁末年初、“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国资委党委决定在本系统企业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以严格的管理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督导检查、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各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新态势为辽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市国资委系统所有企业,重点排查以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为重点,覆盖其他存在较大风险因素及易发事故的企业;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有效防范各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罐区、气柜、废弃处置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以及节日期间动火等特殊作业的管控,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防止因冻裂、冻凝等引发泄漏火灾事故。

(二)交通运输。以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公汽公司、保安押运服务公司、公共交通客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开展攻坚。重点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转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安全,严格落实营运车辆防范雾霾、低温、冰雪路面等措施,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加强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及冰雪路面、恶劣天气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建筑施工。重点对施工工地各类易燃(易爆)、可燃材料集中进行清理,合理堆放覆盖,对值班人员食宿场所进行排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火灾、物体打击、起重机械倾翻等事故。突出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坍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以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

(四)消防安全。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重点整治木鱼石、襄平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整治企业职工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职工(商户业主)用电违规搭建、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老化、消防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电动电器设备充电、动用明火、食堂燃气使用等专项治理,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薄弱区的全方位排查治理。食堂燃气做到“瓶、灶、管、阀”等不合格产品清零、瓶装液化气充装全面规范达标、燃气安全防护“四件套”等装置安装。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文旅相关新业态领域。室内娱乐活动,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场所出入口显眼位置是否张贴疏散逃生示意图、消防知识宣传内容、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等情况。冰雪景观和各类冰雪经营场所,加强冰雪运动场所、冰雪活动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整治冰雪景观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游乐设施临时用电安装是否规范、游乐场所是否缺少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网是否安装及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健全等情况。

(六)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滑雪索道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情况、管理制度,使用登记、人员持证、定期检验、应急预案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落实情况。

(七)存在粉尘涉爆、涉煤气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为抓手,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针对企业存在粉尘涉爆、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要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和聘请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实现本质安全。

其他停产(破产)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同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整治活动,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较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企业同步进行治理,尽快在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内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步骤

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24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8日前)。各企业针对制约或影响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4年1月19日-3月20日)。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百日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市国资委将对委属重点企业“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查检查,企业的动员部署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21日-30日)。各企业要全面系统总结“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科。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巩固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保障重点时段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督查督办、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有序推进,市国资委将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及个人报请市安委会办公室实施奖励,同时对工作不落实、部署不到位的企业予以约谈通报。

(二)压实工作责任。企业各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百日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督促各层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隐患问题、薄弱环节,管理工作杜绝“宽、松、软、虚”等痼疾,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栏)、文化墙、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企业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企业分别于2024年1月22日和3月27日之前将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加盖公章)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国资委安全科。期间,每月15、30日前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较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及典型经验等),上述相关材料一并发工作邮箱。市国资委安全科将对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果等情况予以通报,未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或敷衍了事)的企业将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予以适当扣分。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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