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页岩气管理部2024年川渝市场顶驱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渤海钻探页岩气管理部2024年川渝市场顶驱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渤海钻探页岩气管理部2024年川渝市场顶驱设备租赁项目 |
项目概况: | 川渝区块内施工的所有钻井队必须配置顶驱,自有顶驱数量有限,不能满足作业需求,需再配备1-2台钻机满足施工要求。采购人项目估算金额8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谈判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本项目定商定价不定量,采购人不承诺工作量,成交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采购人赔偿,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
项目单位: | 页岩气项目部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项目履行期间所出租设备的独立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或承诺书。 2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八位码物资供应商,且是制造商。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为无效。 3. 供应商所投租赁设备出厂年限应满足:出厂日期不早于2021年12月31日(含)。 4.供应商所能提供的顶驱必须为现货(DQ40/50型号顶驱至少有1-2台现货资源);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检测证等证件;供应商提供的顶驱满足本项目的交付周期和租赁要求。 5. 供应商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1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彩色扫描件[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2 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成交资格,或者未被采购人暂停、取消成交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响应者,请于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古大鹏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0*****01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标签: 场顶驱设备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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