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日常维护及亭棚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日常维护及亭棚广告经营权招标公告
龙泉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日常维护及亭棚广告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龙泉市城建监察大队 的委托,就龙泉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日常维护及亭棚广告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龙泉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日常维护及亭棚广告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编号: ZJZW2016—00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区域:
1、负责组织城区内42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负责服务管理人员的招聘,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及亭棚广告经营权;负责对市区内42个服务站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公交卡和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的代发行;自行车调度;自行车维修;自行车使用宣传、亭棚广告等。
2、服务区域:剑池路、新华街、华楼街、贤良路、剑川大道、中山路等42个服务站点。(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详见附件1)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三级以上(含)物业管理资质或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可传真);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于截止到2016年4月25日16:00时前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八、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45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4月26日 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定于2016年4月26日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17:00前向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招标人于2016年4月12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城建监察大队
(2)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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