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排查监测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既有建筑排查监测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既有建筑排查监测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1PC*******
项目地址:深圳市
项目概况: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后,成都市各级部门积极响应,对全市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并初步完成了全市房屋隐患排查的数据采集与信息化工作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建设既有建筑排查监测系统,提升房屋监测预警能力,持续重点推进隐患房屋整治闭环、提升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相关数据质量、对典型房屋进行自动化监测预警运维及分析评价、进一步提高全区既有建筑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等工作。
公告名称:既有建筑排查监测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磋商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14点30分 磋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18号博盈大厦1号楼13楼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60
交货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
招标/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需求主要包括: (1)收集成都市高新区房屋基础数据与业务数据,汇聚区内既有房屋的基本信息鉴定信息以及整治信息,初步建成监测系统的数据底板。 (2)完成系统驾驶舱(系统总览)的设计开发,涵盖系统功能看板与数据指标展示,构建起系统的业务支撑逻辑架构。 (3)完成房屋安全档案功能设计开发,包括数据库的图表统计、台账分析以及业务信息的GIS落图。 (4)完成监测预警板块功能的设计开发,实现 INSAR变形监测数据与 IOT 房屋监测数据的应用管理。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不得与招标人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潜在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招标人有拒绝其投标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或其他各级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站截图)
联系人:胡婷
联系电话:181*****172
,深圳市,罗湖区,成都市,深圳,成都

标签: 开发服务 监测系统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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