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大中村历史矿坑生态保护评估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第二次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大中村历史矿坑生态保护评估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第二次

我局于2024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大中村历史矿坑生态保护评估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截至2024年1月12日17:00,报名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未达到开标条件,现开展第二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采购时间安排

备注

1

大中村历史矿坑生态保护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标的基本情况:

大中村历史矿坑因2004年至2009年期间发生的违法采矿问题,现场形成约32.4亩的坑塘水面,经过近十五年的自然演替,矿坑现场生态环境基本稳定,所产生的水域为周围农田提供灌溉用水,为市政园林绿化养护提供水源,同时也为白鹭等水鸟提供良好的栖息地。

主要工作内容:

由1家生态保护评估公司组织生态环境、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对大中村历史矿坑进行论证,并结合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现状形成论证报告和下一步生态保护意见。

9.54万元(最高限价)

2024年2月8日前提交报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比较稳定的研究队伍;

(4)近两年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无不良行为记录;

(5)3名及以上从事环境保护和规划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

(6)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和咨询的工作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也不接受转包。

2、提交的材料要求:

(1)提供报价文件(材料1);

(2)提供法人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材料2);

(3)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络截图,材料3);

(4)3名及以上从事环境保护和规划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材料4);

(5)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和咨询的工作经验,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委托单位业绩证明(材料5);

(6)盖章要求:上述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多页文件还需用公章加盖骑缝章;

(7)装订封装要求:报价文件(材料1)单独装订,并用信封封装;资格文件(材料2-5)装订成册。报价文件信封与资格文件一并装入资料袋中进行封装;

(8)信封与资料袋封装表面应至少注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单位或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投递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9)上述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如采购方需要,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原件备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材料或其包含的内容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进行封装;

(3)提供虚假材料、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不一致。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2日

四、报名方式

请各供应商在2024年1月22日15:00前提交投标文件。提交可采用专人送达或快递寄交等方式,以到件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分方法及具体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以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来选定供应商。

六、其他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 15:00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2日 15:10;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地测处。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保护 评估服务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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